2006-09-17

無名格?

無名小站將提供「優先認股權」給Yahoo奇摩,不過短期內並沒有增資的需求。照這樣來看,在下一次增資時,Yahoo奇摩很可能就會入主無名小站了。不過讓人意外的是,優先認股權現在已硬生生的從創站VIP手中搶走,無名對此的說法是:之前的承諾為「口頭承諾」…換言之,說過的話是可以不算數的,這就是創業年輕人的特權是吧?

我是不太懂法律啦,不過口頭承諾也可算是契約的一種吧?如同房地產的廣告一樣,也有建商因此被告不是嗎?不過也不用太在意這些,無名之所以無名不正因它是無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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